裁决机构对代表权争议作出的各种回应表明,裁决机构目前普遍不愿意通过确定一国政府的身份来解决此类争议,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对政府地位的评估可以为解决此类争议提供信息(即使不能提供基础)。
一些裁决机构不愿通过评估政治当局的政府地位来解决代表权争议,这似乎与他们认为自己无权作出此类评估有关,而这种观点似乎源于这样一种信念:一个国家的政府身份是一个政治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例如,康菲石油公司诉委内瑞拉,2020 年 4 月 3 日,第 29 段)。但正如上述一些裁决所证明的那样,既缺乏一个客观的国际法律框架来识别一个国家的政府,又缺乏裁决机构评估政府地位的权力,这一点还远未确定。事实上,一个国家政府的身份至少表面上是确定一个国家代表身份的适当基础,因为根据国际习惯法,每 白俄罗斯 Whatsapp 号码数据 个国家通常只能拥有一个代表该国的政府。用国际法院的话来说,“一般来说,在国际法和实践中,国家行政机关在国际关系中代表国家并在国际层面上发言”(格鲁吉亚诉俄罗斯联邦,初步反对意见,2011 年 4 月 1 日,第 37 段)。
是否可以避免对政府地位进行评估?
以国家政府身份以外的其他方式解决代表权争议(一种“政府不可知论”方法)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与习惯国际法关于国家代表权的规则背道而驰。一些有关代表权争议的裁决可能被视为支持这一结论。例如,在根据某人在其权力下运作的政治实体的政府地位来判定某人不具备国家代表资格时,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声称是根据“国际法”行事的(国际刑事法院裁定,第 4 段)。此外,涉及委内瑞拉的投资仲裁程序的一方当事人表示,“没有资格代表委内瑞拉的人参与其中,侵犯了委内瑞拉的主权”(康菲石油公司诉委内瑞拉,2020 年 8 月 3 日关于申请人就委内瑞拉法律代表问题提出的重新审议请求的命令,2020 年 11 月 2 日,第 40 段)。
但该委员会在该案中认为,其解决委内瑞拉代表身份争议的方法不涉及对政府地位的评估,“不能以任何方式否定委内瑞拉的主权”(同上)。事实上,对代表权争议采取不考虑政府地位的方法在法律上可能没有问题,这或许是因为至少在没有任何相反迹象的情况下,可以认为裁决机构被赋予了通过各自的方法解决代表权争议的权力。正如一个仲裁庭所言,裁决机构有权决定国家代表的身份,“其唯一目的是确保程序的正常进行和保护当事人的辩护权利,这也可能取决于程序公正性和效率等标准,这些标准与承认……政府的标准不同”(Mobil Cerro Negro诉委内瑞拉案,第45段。